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枣庄军人身份证办理指南及重要信息一览如下:
一、办理条件 1. 具有枣庄市行政区划内的户籍; 2. 已满16周岁; 3.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 4. 持有军人证或相关证明材料。
二、办理材料 1. 填写《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》; 2. 军人证或相关证明材料; 3. 近期免冠彩色白底照片一张(规格:35mm45mm); 4.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; 5. 出生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。
三、办理流程 1. 持军人证或相关证明材料,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窗口领取《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》; 2. 填写《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》,并粘贴近期免冠彩色白底照片; 3. 提交所需材料,包括《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》、军人证或相关证明材料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、近期免冠彩色白底照片等; 4. 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材料,符合条件的,予以受理; 5. 受理后,派出所将制作身份证,并在规定时间内通知申请人领取。
四、办理时限 1. 自受理之日起,公安机关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居民身份证的制发; 2. 领取身份证的时间,由申请人自行选择。
五、收费标准举报 -
1、为加强管理,国家决定为军人办理公民身份证,在2002、2003年前后,全军组织首批统计填写了《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》。义务兵和士官统一由原籍办理;军官以前有证的,由原发证地公安机关负责核对升位号,没办理过的,由部队驻地公安机关办理。
2、该登记表一式三份,部队相关审批单位和编码地公安机关各留存一份,第三份存个人档案。
3、基本流程:各单位军务、干部部门组织填写与审核,盖章寄当地武装部(武装部有你入伍的存根,便于核对),由武装部会同县以上公安机关核对编码。
4、登记统计工作当年只进行了一次就结束了。部队现有的无证人员已经全部统计完毕,今后再新入伍人员也不会因当兵被收回身份证。理论上,已对所有军队无证和旧证人员实现了全覆盖。
5、公民身份证与地方人员证件完全一样,和军人证件互相也不冲突。身份证用以证明公民身份,供大家以公民身份参与正常的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(银行开卡、买房贷款等),军官证、文干证、士兵证则是用以表明军人身份,相当于地方党政机关的工作证,供执行公务、享受优待等需表明军人身份时使用。
温馨提示:
1、中国部队人员居民身份证首发式7月31日在北京举行,标志着军人没有居民身份证的历史将结束
2、军官证去全国的部分公园可以免票,部分景点半价
3、军官证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的身份证件,具有法律效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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